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城市动态

长春汽车制造业开启服务化转型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推动汽车服务全产业链发展、打造高质量国际化载体、搭建国际合作平台、优化发展环境,我们通过这些举措,不断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探索汽车制造业产业链向服务贸易领域延伸拓展,推进汽车制造业龙头企业向国际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型升级。”长春市商务局局长曲春雨表示,长春是新中国汽车制造之都,汽车制造业是长春市的传统支柱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近六成。近年来,长春市落实东北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全力打造汽车制造业配套服务体系,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在制造业服务化的道路上不断探索,成效显著。

汽车服务业释放发展潜力

如何让汽车服务实现全产业链发展?鼓励汽车制造业延长产业链、支持高科技企业赋能,助推汽车服务业释放发展潜力的有效方法。为此,长春市紧紧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一方面,大力发展新能源、智能网联、移动出行等汽车产业的新兴业务,紧跟世界汽车产业发展潮流,帮助企业拓展提高业务附加值的渠道;另一方面,推动汽车广告、汽车物流、汽车金融等汽车后市场服务发展,探索和创新商业模式,形成全链条的汽车产业生态体系。此外,还加快汽车文化、汽车赛事、汽车展会、汽车旅游等文旅产业发展,吸引境外游客入境消费,不断扩大汽车产业的国际国内影响。

“我们以一汽集团为龙头,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汽车金融、汽车文旅等汽车服务业,打造世界级汽车后市场和研发服务基地。”曲春雨表示,长春市通过建设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推动打造集展示销售、检测检验、改装维修、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汽车服务产业链。与此同时,利用二手车出口试点政策,积极建立规范有序便捷的二手车出口服务体系,促进金融、保险、物流、电商等协同发展。

搭建产业、技术、服务交流合作的国际平台是长春市推动长春汽车产业集群与国际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为长春汽车服务业参与国际分工合作提供有力支撑的有利措施。“我们举办‘中德汽车大会’‘全球(长春)制造业服务外包峰会’等国际性会议,邀请国外知名汽车行业专家、企业家、研究机构与本地企业开展对接交流、密切业务合作,吸引了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汽车服务企业涌入长春开展合作。”曲春雨表示。

与此同时,长春市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全力从政策、审批、税务、法务、人才等多方面做好保障,不断提升便利化水平,积极营造符合汽车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营商环境。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提升汽车相关服务国际人才引进便利化水平。一汽集团红旗新能源整车繁荣基地、一汽集团新能源智能网联创新基地、红旗工厂扩能改造等一批重大项目得以加快落位、加快开工、加快建设。

全球化研发布局稳步推进

在众多有效措施的带动下,长春市汽车相关服务出口显著增长。以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维修维护、管理咨询等为代表的制造业领域服务出口占长春市服务出口的50%以上。数据显示,2020年,长春市汽车相关服务出口883万美元,同比增长681%。一汽解放、一汽红旗等自主品牌成功进入非洲、东南亚、中东等地区市场。

“随着全球化研发的稳步推进,长春汽车产业全球化研发布局初步形成。”据曲春雨介绍,目前,一汽红旗建立超过5000人的国际化研发团队,制定了行业领先的研发体系和开发、试验流程。一汽集团在德国慕尼黑设立前瞻设计创新分院,在美国硅谷设立人工智能研发分院。富奥汽车等重点企业通过海外投资、并购等形式,在德国、墨西哥等国家设立研发服务中心。

与此同时,汽车高端技术引进初见成效。投资超300亿元人民币的奥迪一汽新能源合资项目,引入奥迪PPE平台核心技术,通过移动互联、数字化运维等举措,加速汽车产业电气化转型。一汽集团与美国丝尔科公司达成合作,双方在汽车人工智能、电池解决方案、物联网技术等方面的技术合作水平不断提升。

在谈到未来长春市汽车服务贸易的发展计划时,曲春雨表示,将在商务部指导下完成好服务贸易创新试点任务,结合长春实际突出产业特色,补短板强弱项,上规模提质量。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快全球市场布局。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汽车制造业龙头企业拓展服务内容,提升品牌形象。助力一汽集团加快红旗品牌国际化布局,建设境外用户体验中心等服务网络,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构建智慧出行生态圈。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强研发国际合作。鼓励汽车制造龙头企业与国际知名车企协同研发,推动更多汽车核心技术项目落地长春。积极推进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北方)示范区建设,借助车载信息服务产业应用联盟平台,面向全球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服务。此外,还将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大对汽车相关服务产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支持力度。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 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 法律责任。

订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