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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体系改革中维护好我海外利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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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国际税收体系已运行百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数字化的不断发展,国际税收体系亟需通过改革来增强其税基的稳定性和确定性。OECD经过十年协商谈判,推出了数字时代国际税收规则改革两阶段框架方案,截至2021年7月9日,已有132个国家和地区(占全球90%以上的GDP)签署了该文件。国际税收体系改革将对我国涉外投资合作带来一定影响,我宜积极开展数字经济背景下国际征税规则的研究,针对国际税收体系改革中的挑战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维护好我国不断增长的海外合法利益。

一、现有的国际税收体系

当前跨国企业主要通过内部化来最小化其税收义务,这种价格运作虽然饱受多国税收当局的质疑和挑战,但技术上又很难去推翻其合法性。在销售技术或知识产权等无形产品方面,跨国企业将这些无形产品注册在低税收国家,并通过内部化将利润转移到注册地,导致该跨国企业在大幅增加销售的同时,其高税收国家子公司利润微薄但运营性成本居高不下。在针对有形产品的税收方面,彼德森国际经济研究院(PIIE)资深研究员Simeon Djankov将现有的国际企业税体系分析如下。跨国企业在A国建立总部,在B、C、D、E国分别建立零配件厂、销售零配件的组装厂、销售最终产品的组装厂和分销中心。B国子公司将零配件卖给C国的零配件组装厂,再卖到D国组装厂形成最终产品,通过E国的分销中心销售,E国分销中心所获利润将汇回A国总部,跨国企业所有的利润税收都在总部所在的A国缴纳,在B、C国的子公司只就增值部分缴税,D、E国对该跨国企业没有任何税收权利。

二、国际税收体系改革

OECD国际税收规则改革两阶段框架方案旨在确保跨国企业全球运营中承担更合理的税收份额,方案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将跨国企业在总部所在国的税收权利重新分配到所有其有运营和盈利的国家,包括那些没有实际物理营业场所的国家;二是通过引入规定全球最低企业税率(15%)对世界范围内低税竞争加以限定,保护各国税基。

国际税收体系改革有助于各国后疫情阶段加大在基础公共设施、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对于各国提升经济恢复的速度和质量、促进世界经济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方案预计在2023年生效,预计跨国企业总部所在国将有超过1000亿美元利润的税收权利将重新分配到所有其有运营和盈利的国家;通过实施15%的全球最低所得税率,每年将新增150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

三、对策建议

OECD国际税收体系改革目前主要针对大型且有较高盈利的跨国企业。根据一阶段改革方案,对于全球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亿欧元(从第七年开始降低到100亿欧元),且税前利润大于10%成本的跨国企业,其总部所在国将把部分税收权利分享给该企业产品销售或用户所在地。尽管目前各国对于如何收集、分析企业年度经营数据,通过哪个独立的中间机构来确认和监管企业税收权利的跨国再分配等问题尚无定论,但PIIE等智库认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极有可能来担此重任。

全球税收治理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国际税收领域的协调合作必将深入。我宜积极开展数字经济背景下征税规则的研究,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针对国际税收体系改革中的挑战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提出中国方案和中国主张,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做全球税收体系治理改革的积极贡献者。要统筹推进国内税收法治、涉外税收法治,加强涉外税收立法和涉外法律服务,加强国际税收执法合作,维护好我国涉外企业和公民不断增长的海外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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